各相關教師🫵🏼: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擬定於11月中、下旬進行2015年下半年度市教委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工作。驗收具體要求如下:
一、驗收範圍
1.2012年度尚未結項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管理辦法》,項目研究周期不超過三年,對於不參加此次驗收的2012年度項目🗞👩🏿🚒,請將不參加原因報科研處(格式見附件)🎠🦹♀️。
未參加此次驗收的2012年度項目將列入2016年清理範圍。
2.2013年度已完成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包括重點項目👩🏻🦽➡️、一般項目🏋🏽♀️。
3.2014年度及以後立項的項目不參加本次驗收🧛🏽♀️。
二、驗收要求
1.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驗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驗收的主要內容是:項目申請書規定的各項研究內容以及申請書所明確的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項目經費執行情況🧒🏼;項目所產生的論文👣、專著、專利👨👨👦👦、決策咨詢報告、獎勵等科研成果情況;項目實施情況等。
2.項目產生的科研成果的具體要求:主要項目成果第一署名人應為項目負責人🕓。論文為正式發表👮🏽♀️、專著為正式出版🤸🏻♂️🏇🏼、研究咨詢報告需附實際應用單位的采納證明🧛🏿♂️。如論文已交雜誌社待發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須提供雜誌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證明或出版合同復印件。所有成果均須註明“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
三🧚🏻、驗收材料的提交
1.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的填寫
根據市教委要求,已對科研創新項目總結報告格式進行了修改💆♂️,新版總結報告必須在“學科建設與科技管理信息平臺”(https://219.228.12.64)上填寫和打印,其它版本不予受理🧜♂️。平臺開放日期為11月10日至11月13日♞👊🏿。
2.驗收需提交的材料
(1)項目申請書復印件1份(A4紙,雙面復印);
(2)項目總結報告5份(A4紙♢,雙面打印);
(3)已標註“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科研(創新)項目資助”的項目成果(合訂成冊)原件和復印件各1套;
請於2015年11月17日前將驗收材料交到科研處項目管理科。
聯系人:金雯雯
聯系電話👲🏼:35303931
電子郵箱🌂:jinww07@163.com